1.
我不想参加同学聚会,因为我不想看到,那些曾经年轻俊美的脸庞被岁月磨去了戾气,在生活中逐渐妥协,在柴米油盐中没有了生气。曾经的同窗因为社会地位和身份的不同而有了高低贵贱。
因此,我宁愿忍受孤独,也不想参与觥筹交错的虚情假意。
一场聚会之后,过好的人沾沾自喜,过糟糕的人满腔悲愤,“那个谁谁,当年还没我学习好呢!”
那些当年在班里就是点头之交的同学,若干年之后,也不会滋生出什么其他的情感。
我当年在班里是属于隐形人,越不被注意越好。
不愿面对高中同学还有一个更深的缘故,那是我人生最狼狈的阶段,我不想回忆。
我没有被生活逼到绝境过,就算有,我现在也不会承认。
2.
我还是参加过一次小型的高中同学聚会,大概7,8个人。我去是因为给刘某送书。他让我帮他买一本英语四级真题,当时我觉得有一点奇怪,他在复读,要做题做高考真题就好,为啥做四级?其实人所有的心思,只要揣摩,都能猜到。
我只是先入为主,可能是他自己告诉我的,也可能是别人告诉我的,他喜欢杨婷婷。他跟我关系走的近,也是因为想从我这里打听婷婷的消息。
不知道刘某怎么想的,送了张电话卡作为买书的感谢。
聚会散了之后,好朋友郭雪跟我说,“今天来的男生都是喜欢杨婷婷的。”郭雪,你这语气也太酸了。
我没注意,我只是来送书的。再说,我也想见见杨婷,我们可是吃过同一碗豆角焖面的交情,那焖面还是婷婷妈妈做的。
《二哈和他的白猫师尊》里的那句话说的真的对,“不识巫山客,不知命中人”,在班里男生中,我觉的刘某最帅,只是不愿意把感情浪费在好朋友的倾慕者身上。还有,《天官赐福》花城主说的也很对,“如果喜欢,最后没在一起,也只是喜欢而已。”
刘某,为什么要把喜欢说出口?我本可以当做不知道,继续做朋友。
3.
我曾经因为把喜欢说出口,失去过一位朋友。
大四,毕业前夕,吃完散伙饭,我给他发了一条微信,以为自此天涯海角,江湖不再相见。我问他:“你有没有一点点喜欢过我?”他回复:“不是一点,是非常。”
如果我知道毕业后,我们还会再见,还会再联系,我不会发那条短信。我失去了一位朋友,因为我的鲁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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